基本农田可以被征收,基本农田是国家特别保护的耕地,对于基本农田的征收程序也不同于其他的耕地,只有国务院有权批准征收基本农田,其他任何单位都无此权力。
一、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二、耕地开垦费缴纳义务人有哪几种
耕地开垦费缴纳义务人是占用耕地的用地单位。耕地开垦费一般为10至20元每一平方,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加收15元每一平方。耕地开垦费60%留给负责补充耕地的县级使用,上交省、市各20%作为实现占补平衡目标统一调剂使用。
三、破坏基本农田会如何处罚
基本农田属于优质高产的那一部分耕地。非法占用、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的,要从重给予处罚。对于遭到破坏的基本农田,要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
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基本农田属于耕地,是优质高产的那一部分耕地。因此《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30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给予处罚:(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二)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三)非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四)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的。”该条例第33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容、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
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228条规定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刑法第
231条规定,单位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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