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借款合同需要复印件吗
时间:2023-06-21 21:06:51 37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借款合同复印件不具备法律效力,除非对方认可。但是无法提供原件,双方对复印件证据的效力没有异议,经法院核实,复印件能够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并作出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一、民事诉讼法证据的要求有哪些

1.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2.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3.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4.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5.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6.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7.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二、借条复印件是否有法律效应

借条复印件有没有法律效应要看复印件上有没有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或者手印;以及是否于原件核对无误。如果借条复印件有当事人双方的签字或者盖章、手印的,则借条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借条与原件核对后无误的也是有效的,但是其效力会低于原件,如果作为证据使用需要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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