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刑法》
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1.数额: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多次盗窃未经处理的,数额应合并计算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各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分别报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备案后执行。
2.“多次盗窃”的定义: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
3.适用死刑的法定情形: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而不包括盗窃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盗窃珍贵文物”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一件以上或者二级文物三件以上,不包括三级文物。
二、盗墓的相关条款
盗墓是个人或团体以非法的方式进入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陵墓,取出其中的物品以为己用的行为。它的发生通常伴随着对古墓不可恢复的破坏。和盗墓在行为上比较类似的考古,一般是官方组织的大规模进入古墓取出其中物品并做考古分析的行为。
考古和盗墓最根本的区别就是:盗墓是为了个人非法的利益,并且会对文物造成极大的破坏。而考古是为了社会的利益,取出的物品一般存放博物馆参观或进国家档案室进行研究以及修复和保护。把盗墓与考古视为等同是相当无知的。
全文9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