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在中国是受严格限制的,因为私募很容易成为“非法集资”,两者的区别就是:是否面向一般大众集资,资金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如果募集人数超过50人,并转移至个人账户,则定为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极严重经济犯罪,可判死刑。
一、非法融资罪的情况
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非法集资从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看,从属于主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看,起次要或辅助作用。
二、非法集资钱充公吗
非法集资钱是否充公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非法集资的涉案财物查实是属于被害人的,要进行退赔,若是不能查实的,会上缴国库;
2、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是属于违法所得的,集资参与人的本金还没有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以折抵本金。
一、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客体特征。集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犯罪主体特征。集资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3、客观方面特征。集资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4、主观方面特征。集资诈骗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非法集资具备的特征如下:
1、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
2、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
综上所述,犯罪分子非法集资收取的钱如果查实是属于被害人的,要进行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三、非法集资投资是不是合法的
非法集资的投资人如果在知情的情况下参与了非法集资活动的,一般是违法犯罪的。但如果投资人是受非法集资行为人的欺骗而投资的,则为受害人,是不违法的。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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