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工商营业执照上门头名称应与营业执照内容保持一致,否则当地工商局会要求进行更改。同时,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因此,建议在门头的右下角注明公司的名称。
工商营业执照上的门头名称应与门头名称保持一致。当地工商局发现门头名称与营业执照内容不一致时,会要求进行更改。我们建议在门头的右下角注明公司的名称。营业执照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门 头 名 称 与 营 业 执 照 的 法 律 效 力 是 否 相 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因此,门头名称与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不得早于公司成立日期。因此,门头名称与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也相同。综上所述,门头名称与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门头名称与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建议在门头的右下角注明公司的名称,以便当地工商局检查。同时,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不得早于公司成立日期。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名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应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也可以与个体工商户设立或者变更登记一并申请办理。登记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不得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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