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强制执行期限一般是六个月。执行期间是六个月,如果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六个月主要是指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法院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即由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保证具体行政行为的实现,此类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时间怎么算
法律对该问题做出了十分明确的约定,具体如下:
一、判处死列(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计算从判决生效时计算;
二、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管制判决生效之日起与管制同时计算,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管制判决生效之日计算,刑法又规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三、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届满和判处无期徒刑减刑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主刑执行期限届满或者自假释之日起计算。
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届满减为有期徒刑,刑期执行期满后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执行其人民法院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如某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在主刑执行完毕后,从监狱释放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的附加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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