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条例》的规定,公民可以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也就是说,申请的对象限于政府部门,而不包括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党委、纪委等非政府部门。
2、政府制作的信息,由制作信息的部门公开,政府获取的信息,由获取信息的部门公开。
3、当我们需要申请信息公开时,我们首先要搞清楚申请的信息属于什么性质,判断具体应该由哪个部门负责公开。比如,国土方面的信息,就没有必要向民政部门申请公开。
4、一般而言,目前各级政府都会公布权力清单,按照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权力范围来确定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一般不会出错。同时,如果我们向某部门提出了公开申请,但该部门认为我们申请的内容依法不应由其公开,我们就可以要求告知具体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一、一般的信息公开时间是几年
一般的信息公开的时间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
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延长答复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二、信息公开不完整的处理规定
1、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根据政府信息“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要求,履行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义务;2、市和县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3、建立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搜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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