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1.6克毒品会判刑多少年,要依据毒品的类型和犯罪的情节而定,如果走私贩卖毒品的,一般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界限是什么
1、犯罪动机不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主观故意是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主观故意是故意为毒品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达到逃避司法机关法律制裁的目的。
2、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没有数额规定。而非法持有毒品罪规定了数额。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的犯罪分子主要为毒品罪犯窝藏、转移、隐瞒毒品,当然必须先有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对此,我们认为,如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犯罪人持有的毒品数量达到追究非法持有毒品罪数量的,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处罚、未达到数量的,可认定为本罪。
二、如何认定毒品犯罪起刑点的数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对毒品犯罪坚决从严惩处的精神,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的最低数量标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起刑点)没有作出规定。但现行的《刑法》和《禁毒法》中都规定了毒品犯罪的处刑幅度,可推导出与起刑点相关的信息。
《禁毒法》不规定起刑点,应当理解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不论其数量多少,应依法予以惩处。当然这并不是说可以不管情节,一律定罪判刑。禁毒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表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二)非法持有毒品的;
(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
(四)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五)非法传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制造方法的;
(六)强迫、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七)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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