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没有法人的资格。总公司是管辖所有分支机构的总机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公司是指全部股份或达到控股程度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控制。
一、开封分公司可以有其他股东吗
分公司是没有股东的,只有总公司才设有股东。作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从属机构,没有独立的名称和产业,并且由总公司对分公司债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分公司就不可能存在股东。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是否可以承担总公司债权债务
分公司可以承担总公司债权债务。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之相对应的是母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分别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因此,总公司的债务应由分公司承担。
三、总公司与分公司股权如何分配
股权分配是指企业通过让渡,将部分企业股份让渡给企业家。股权分配可采取几种方式,具体采取什么方式还需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股权分配意味着公司可以通过让渡的方式将公司的部分资产转移,是公司经营过程中经常选择的方式,在很多时候能达到扩大企业业绩、使股票价格上升的目的。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即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既然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其股权自然由总公司进行分配,而不能自行分配股权。同时,我们知道,股权是投资人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在这方面来说,只有总公司才能分配股权,分公司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股权分配的适格主体,则不能进行股权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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