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二、登记程序:
1.申请:申请人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提出申请,生成流程编号。
2.受理:受理人员网上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受理申请后发送到审查环节。
3.审查:受理申请后,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
4.决定:审查通过后,受理人员作出许可决定,制作《营业执照》。
一、更改营业执照法人需要哪些手续
更改营业执照法人需要的手续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法人需要注意以下情形: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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