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卖淫罪的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时间:2023-03-29 16:03:25 12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组织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卖淫人员累计达十人以上的;

(二)卖淫人员中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累计达五人以上的;

(三)组织境外人员在境内卖淫或者组织境内人员出境卖淫的;

(四)非法获利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的;

(五)造成被组织卖淫的人自残、自杀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组织卖淫罪的要件如下:

(一)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二)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上述三种行为,都是组织卖淫的行为,行为人只要具备其中一种或者数种行为,就可认定其实施了组织卖淫行为。组织他人卖淫的具体手段,主要是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上述五种具体的手段,可以是同时交叉使用,也可以是只使用其中一种或者数种,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主体方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构成本罪,必须是卖淫的组织者。组织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团伙。

(四)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组织他人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组织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一、协助嫖娼判刑多久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协助组织嫖娼罪这一罪名,协助组织嫖娼行为的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协助组织卖淫罪按照以下标准量刑:1.构成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指的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情况:(一)招募、运送卖淫人员累计达十人以上的;(二)招募、运送的卖淫人员中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累计达五人以上的;(三)协助组织境外人员在境内卖淫或者协助组织境内人员出境卖淫的;(四)非法获利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的;(五)造成被招募、运送或者被组织卖淫的人自残、自杀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全文8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有期徒刑 最新知识
针对组织卖淫罪的情节严重如何认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组织卖淫罪的情节严重如何认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