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故意伤害罪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3-03-13 11:01:25 10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简而言之,故意伤害造成重伤十级的量刑标准也不是固定的,因为判刑的时候不是光看给受害人造成的后果的,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故意伤害的动机等都会影响到最终的量刑。

一、犯罪团伙主犯是否能取保

1、符合以下条件的犯罪团伙主犯能取保: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3)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等其他条件。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条件

可以取保的条件是: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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