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劝酒行为的话,死者作为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知道过量饮酒对身体有害,而依然过量饮酒,最终导致死亡,其本人应对死亡后果承担主要责任,酒席的组织者、邀约都,对死者健康安全未尽到最大的注意义务和劝阻义务;劝酒的人应当赔偿死者的损失(只是承但赔偿责任)。
喝酒后死亡,劝酒者需要担责吗
一般来说,因饮酒过度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应由自身承担责任,但在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或者明知对方已超过自身饮酒的最大限度,已失去或即将失去控制能力而劝酒的,需要承担一定民事责任。
如果饮酒出事,有如下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一、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二、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三、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四、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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