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建筑企业资质,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为特级资质、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比如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等专业,各专业项下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比如民航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民航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民航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因此,施工劳务资质属于建筑企业资质的一种,具有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一、实际施工人的类型有什么
实际施工人员应指无效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非法分包、非法分包、借用资质的实际承包人。
实际施工人员包括五类:
1、分包承包人;
2、非法分包的承包人;
3、未取得施工企业资质的承包人;
4、超越资质等级,借用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名义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承包人;
5、建设工程承包人必须进行招标,但未招标或中标无效。
二、劳务二次转包合法吗?
不合法。劳务分包再分包违法。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的劳务分包并没有详尽的规定,仅有建设部的部门规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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