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借款申请人向受委托银行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仅限于纯公积金贷款,下同)提交申请材料;需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可向厦门市**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提交申请材料;
(二)审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受委托银行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担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和借款申请人办理签约手续后到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四)复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抵押担保材料进行复核后,通知受委托银行放款;
(五)放款。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转至借款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