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昌市信息公开申请怎么办理
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的,填写《南昌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市政府网站下载电子版,也可以在市政府办公厅领取。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市政府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市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至上述受理机构办公地址;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政府办公厅当场提出申请。
二、政府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1、市政府办公厅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市政府办公厅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2、市政府办公厅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15个工作日。
3、市政府办公厅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是多久
市政府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市政府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市政府办公厅查阅。
属于市政府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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