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应该计入社保基数。国家规定,职工应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本年缴费工资基数。同时,国家还明确规定,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因此,“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是广义的工资,很多企业在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基数时未将奖金、补贴等计算在内,实际是一种违法行为,降低了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同时侵害了职工社保权益。鉴于每个职工的“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都不尽相同。国家又做出规定,“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入”。
生育保险的补贴金额
1、正常生育的,按90天享受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30天生育津贴。
2、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按30天享受生育津贴;妊娠满12周至不满28周流(引)产的,按45天享受生育津贴;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按90天享受生育津贴。
3、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男职工,享受10天的护理假津贴。
4、职工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本人(或配偶)生产或流(引)产上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除以30天计算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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