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恐吓威胁罪名怎么成立的
时间:2023-02-18 22:00:22 10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诽谤罪名的成立条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2、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3、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4、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5、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恐吓威胁罪名的成立条件如下: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的或者多次发送恐吓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3、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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