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不难理解,关键是得知和应当得知的概念要分清:
得知是指权利人发现确切的侵权事实,确切的侵权事实则包括侵权行为人和侵权行为。常见的情况往往是权利人先发现市场上存在侵权行为,然后再顺藤摸瓜查证侵权行为人。在这种情况下,以权利人发现侵权行为开始计算时效,显然对权利人不利,应当以权利人发现侵权行为的确切事实,并已发现侵权行为人可以行使诉讼权利起开始计算时效。
应当得知则是法院在处理案件时的推定,以一定的事实为基础,推定权利人作为一般社会公众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存在。此处事实是指如果一般社会公众均可得知,则推定权利人也应得知。
与得知一样,应当得知也应包括权利人同时应当得知侵权行为的存在和侵权行为人。而如果事实情况是权利人并不知道侵权行为人,仅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的存在,则诉讼时效不能开始计算。
一、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如何规定
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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