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需要提供的一般证明材料:起诉状、结婚证、户口本、起诉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证明离婚事由和共有财产的证据。离婚诉讼需要提供的证据如下:1.书证。离婚官司中,书证被大量运用。比如公证书、保证书、遗嘱、情书等。2.物证。由于物证具有客观性,不受主观因素以及诉讼环境的影响,因此,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在诉讼当中,物证证实内容更易被法官采信。3.视听资料。从证据学上讲,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4.证人证言。
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
诉讼离婚所需证件:
1、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2、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5、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
6、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民事诉讼法》第63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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