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构成犯罪坐牢后,对于其所负债务应当以个人财产偿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一、应以没收财产偿还债务需要哪些条件?
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关于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问题,《刑法》第60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根据这一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了以下三个条件,才能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1)必须是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欠债务,包括所负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债务。(2)必须是合法的债务。非法债务,例如赌债、高利贷超出合法利息部分的债务不在此列。对此,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明确规定:刑法第60条规定的“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是指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前所欠他人的合法债务。(3)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偿还犯罪分子所负债务,仅限于没收财产的范围内,并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偿还。
二、交通肇事赔偿不了要坐牢吗
交通肇事要不要坐牢,不是看赔偿问题的,而是要看肇事者承担什么责任,如果是民事赔偿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的,赔偿不起也不需要坐牢。
如果本身就构成犯罪的话,这个赔偿只是双方对于民事赔偿责任方面,刑事责任还是需要承担的,就有可能需要坐牢。
三、能不能以没收财产偿还债务
关于能否以没收财产偿还债务的问题,首先看一个案例:王某向张某出借20万元,后张某涉嫌贪污被没收财产,王某能否向张某主张用没收财产归还张某所欠债务?关于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问题,《刑法》明确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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