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葬墓穴是否需要政府协助挖掘?
时间:2023-07-02 16:40:28 6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城市规划区内征收土地所要迁移的坟墓,必须严格执行岳阳市殡葬改革制度,迁葬地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会同规划部门负责确定,其报批和组织实施等相关费用由征(用)地单位负责。2、烈士、宗教和少数民族坟墓迁移应会同民政、民族宗教部门处理。3、双冢坟补偿金额增加补偿标准的60%。4、坟墓有碑石和其他墓地设施的,增加补偿标准的30%。5、麻石、大理石等超上述标准的坟墓按评估价值补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政府扒坟必须要有合法的理由来支撑自己的观点,如果强制要求扒坟的那么对于受害方是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如果公民不符合规定而实施此行为的话,那么就需要立即的改正,根据当地的情况进行安葬,这样才能算是合法的。

山西省允许土葬的地区

山西省允许土葬的地区如下:

大同下属的各个县,乡镇、忻州、定襄县、稷山县、晋南地区等人口比较稀少,耕地面积广阔,又或者是交通不是特别便利的地方皆可土葬。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1、耕地、林地;

2、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3、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4、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2、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第十六条

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

第十七条

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殡葬管理条例》第5条也就是说,人口稠密的汉族人口聚居地,土葬得话,应该葬在公墓区去。3、第六条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也就是说,你如果是少数民族地区,允许土葬。

4、你最关心的问题:土葬之后被人开馆火化是不是违法的?如果您不属于我上述2、3点的情况,土葬之后被人开馆火化不是违法的。

《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

全文9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强制执行 最新知识
针对土葬墓穴是否需要政府协助挖掘?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土葬墓穴是否需要政府协助挖掘?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