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发起人规定了下列几点特殊要求:
1、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2、人数应当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且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等其他特殊要求。
一、公司未成立设立过程中的债务有哪一方来承担
公司未成立,设立过程中的债务由所有发起人承担连带的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发起人应当及时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起人的条件是应当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人数应当为二至二百人。
二、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
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如下: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人数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并且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三、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东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设立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募集。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4)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与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
(5)股权转让方面不同。有限公司相对限制更多,其他股东对转让股权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的其他方式进行。
全文82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