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通缉令是国际刑警组织最著名的一种国际通报,代表案件的严重性最高。它的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的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它被公认为是一种可以进行临时拘留的国际证书。各国(地区)国际刑警组织国家(地区)中心局可据此通报立即逮捕在逃犯。无论哪个成员只要接到红色通缉令,都应立即布置警力予以查证;如发现被通缉人员的下落,就迅速组织逮捕行动,将其缉拿归案。这种执法合作通常是以国际通报这一渠道进行的。
国际通报分为:红色通报、蓝色通报、绿色通报、黄色通报、黑色通报五种类型,它们都以通报的左上角国际刑警徽的颜色而得名。其中,红色通报俗称红色通缉令。
通常情况下,红色通缉令上除了印有犯罪嫌疑人的大头照,还包括两大部分的主要内容:
一是身份描述,如姓名、国籍、外貌特征等,有的还标明了指纹、护照或身份证件号码等;
二是司法内容,主要说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及通缉的法律根据,包括案情摘要、同案犯、罪名、引用法律条款、刑期、执法时效和逮捕证、判决书等。红色通缉令的有效期是5年。期满之后没有抓到犯罪嫌疑人,可以再续5年,直到抓住为止。只要犯罪嫌疑人在逃,红色通缉令就会一直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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