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找不到起诉离婚的理由
男方找不到起诉离婚的理由一般是对方下落不明,这一情况下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因此,离婚找不到人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二、男方离婚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提交财产清单即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
三、起诉离婚的费用谁承担
起诉离婚费用由败诉方负担,如果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那么诉讼费由胜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各当事人都要承担一定的诉讼费。一般诉讼费都是由原告先预交。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全文60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