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判刑标准:
1、构成本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罪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程度的,则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违反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挤占、挪用一般用途的专项资金,违反了专款专用的财经纪律,按规定“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等处理即可。
将专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用途的款物挪作他用,则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规定。无论是挪作公用还是私用,都要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将上述款物挪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还应按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定罪,从重处罚。如某贫困乡镇将扶贫资金用于发放职工工资,虽然是公用行为,相关人员也受到了一定的刑事制裁。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刑标准怎么判的?
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该判刑标准为:
1、犯此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三、挪用国家助学金是不是犯罪
挪用国家助学金是犯罪,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构成挪用特定款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全文69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