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取保候审会不了了之吗?
不可能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二、一般关押37天后取保候审问题大吗?
法律上没有限制取保的阶段,但是必须符合条件。
1.法律上并没有限制取保的阶段,但必须符合取保条件。因此,可由本人或者家属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办案机关审查确定。
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取保候审法定情形是怎样的?
对于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刑罚的,是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如果申请取保候审手机被监听吗?
手机是否会被监听,要看案件的需要。
1.取保候审期间电话是否被监听,这取决于办案机关是否需要,不能一概而论。
2.取保候审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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