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一定会另案处理夫妻一方将离婚共同财产非法转移到第三方名下的行为,如果离婚诉讼中,虽然一方将财产转移到第三方名下的,如果原告只针对财产分割问题的,不需要另案处理。
一、婚前的房卖了后属于共同财产了吗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卖了并不一定就算夫妻共同财产,分两种情况:婚后再买的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出资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这样的房屋不应予以分割;婚后再买的房产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对于出资方应当适当予以多分。
三、农村的住房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农村的住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有约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5.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6.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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