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廉租房住几年不想要了可以退吗?
(一)、提出申请: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二、签订了租房合同不想住了怎么办?
租房子签过合同不想住了,可以与房东协商提前解除合同。房东不同意解除,则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租了房子不想住了还没开始住,可以退钱吗
当然。承租人有退房权,但需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另一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遵守合同的约定。如果承租人不想租房子,可以和房东协商。如果协商一致,他可以直接终止合同。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擅自搬出租赁房屋并停止履行合同的,不需要租赁关系的,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履行租赁协议的,与出租人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擅自搬出租赁房屋,停止履行合同义务。这是承租人的违约行为。
全文7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