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7、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8、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9、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除须满足上述条件外,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购买非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一、个人公积金缴纳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各地关于公积金贷款买房的缴纳期限的规定都不太相同。
(一)申请贷款的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建立满一年以上,同时还需要正常的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正常缴存指:按月连续缴存、预缴和补缴住房公积金。
(二)满足条件后,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公积金账户需处于缴存的状态。
(三)经中心审批同意的,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一年及以上的,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四)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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