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诉讼形式
时间:2023-04-03 18:22:12 40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以犯罪严重程度为标准,对严重的侵占犯罪行为不要求告诉处理,由国家司法机关行使,对于犯罪程度较轻则告诉处理,司法机关不主动介入,当事人享有充分的诉权,这以意大利刑法为标准。

2、以侵占犯罪的严重性和被害人的身份为标准来确定诉权的行使。这是把犯罪的严重性和当事人身份结合来考虑诉权的行使,如瑞士刑法第141条规定对侵占脱离他人占有之物罪须告诉处理,而对于一般情形普通侵占罪则无须告诉才处理,但对于亲属或家属间犯普通侵占罪的,则仍须告诉才处理。

3、以被害人的身份为标准来确定诉权的行使,这以德国刑法典第247条规定为例:“盗窃或侵占家属、监护人的财物,或被害人与行为人同居一室的,告诉乃论”。其他的情形则由国家行使诉权。韩国刑法亦作了类似的规定。从以上三种情形看,这些国家并非对侵占犯罪都要求告诉才处理,而是根据不同情形分别适用告诉才处理由当事人行使诉权,或由国家司法机关提起公诉。

一、不追究刑事责任和免予处罚有何区别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有以下几种情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以被害人提出告诉为前提。被害人没有提出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对这类案件的追究就失去了法律基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是因为立案后经侦察后确认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案件就此终结。

免于处罚:是有刑事犯罪的发生,但因其他法定情形,如行为人不满14周岁或不满16周岁等,作出的一种处理结果。

二、被诬告了如何处理

可以去公安机关报案,诬告陷害罪,是指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从而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的行为。根据《刑法》中的规定,诬告陷害罪为亲告罪,被害人告诉公安机关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威胁、恐吓或人身受到限制无法告诉的,被害人的近亲属或人民检察院可以代其告诉。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行为人涉嫌诬告陷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就应予立案:1、是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的;2、是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的;3、是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的;4、是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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