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到市民李女士的来电:我5月份看房子时签了认购协议书,当时没问开发商查看购房合同书,后来交了首付才发现购房合同书中很多不平等,于是便拒绝签字,并想退房,可售楼部不同意。请问,我该怎么办?怎样才能退回我的购房钱?接到来信后,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签订认购协议书却不认可购房合同
李女士告诉记者,她5月初在xx嘉园看中了一套房子,由于当时自己购房经验不足,在没有要求查看购房合同书的情况下,便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协议书,并交付了5万元预付定金款。后来,又根据认购书的要求,李女士又在规定时间内,交付了5.8万元钱,与之前交纳的5万元定金款共10.8万元作为房子的首付。
交完首付后,售楼部的工作人员拿出购房合同让李女士签字,李女士这时才仔细查看和阅读合同条款,她发现,购房合同中有许多条款不合常理,如购房合同中第五条第四点:本项目中由出卖人投资的部分公共建筑、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用房、商务办公、车库、停车位和其他建筑物等)属出卖人所有,出卖人拥有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
李女士认为,这条不合理,购房合同中还有许多条款不合理,涉嫌霸王条款之嫌。于是,她拒绝签字,希望开发商修改合同。
不同意修改合同不退还定金
开发商是否同意修改合同?记者随后来到xx嘉园销售部,一位李姓负责人介绍:关于购房合同,确实与李女士存在一些纠纷,但是李女士更改合同的要求不合理,因为这份合同不是针对某一个业主签订的,更不能随随便便修改,而且合同是通过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
开发商不同意修改合同,我就申请退房。李女士说。那么,开发商不同意修改合同会同意退房吗?
该销售部负责人表示,李女士如果想退房属违约,只能退还5.8万元,另外5万元定金不予退还。因为她已经签订了房屋认购书,所以不退还定金也算合理,并希望通过协商的方式与李女士达成一致。
经过协商开发商同意修改合同
李女士不同意销售部只退还5.8万元,由于双方意见分歧太大,记者就此咨询了湖南尚友律师事务所的尹宝林律师,他表示,由于没有看到李女士的认购协议书,所以无法作出准确判断。
尹宝林律师说,众所周知,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的协议,任何一方无权强迫另一方接受未经协商一致的条款。本案中,李女士在签订认购协议书时,开发商未向李女士出示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更未与李女士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而是在要求李女士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才出示,并拒绝与李女士协商。
因双方无法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订立,该责任既不在开发商,也不在李女士。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的规定,开发商应当将定金退还给李女士。
经过多方调解,售楼部同意与李女士协商解决。截止记者发稿日,李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开发商同意修改合同。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