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判决后就财产问题起诉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当事人因存在共同财产未分割而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支持;
2、当事人因财产分割存在欺诈、胁迫而起诉撤销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查证属实的,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等。
离婚案件涉及的财产要怎么办?
对于离婚案件涉及的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有特殊约定的,则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财产;如果夫妻没有特殊约定的,自由双方自行协商财产如何分割;无法协商的,由法院来判决,法院会遵循以下原则判决: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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