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抢注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之日起计算。专利权人发现侵权人侵犯专利权后,也可以向侵权地、被告所在地等有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什么是恶意抢注商标恶意抢注商标是如何认定的呢
恶意抢注是指:以获利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恶意抢注商标的认定:
(一)在主观上,实施商标抢注的当事人都具有恶意,即明知或应知他人在先创意、使用商标的情况而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二)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
(三)注册成功,在客观上,被抢注的对象是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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