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收集证明婚姻关系确已破裂的证据有利。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才会准予离婚。有证据证明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准予判决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女方起诉离婚如何判决对自己有利
起诉离婚在法庭上女方想要对自己有利主要并不是陈述,而是提供证据。比如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或者法定准予离婚的证据,如果涉及财产分割或者是争取抚养权的,要准备好对己方有利的证据,证据材料原则上都应当提交原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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