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赤峰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1.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初审,查验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3.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审批;
4.放贷,银行机构发放贷款;
5.送达,通知申请人。
二、赤峰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
1.30天内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共同还款人信用报告
2.借款申请人(抵押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
3.房屋权属登记信息证明
4.按揭贷款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增值税普通发票》、契税票
5.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6.不动产登记证明
7.不动产权证书
8.主债权合同
9.抵押合同
三、赤峰公积金贷款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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