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北京男子李见新谎称大哥在天津海关工作,能够买到低价的海关罚没车骗财近百万元。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见新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10年1月至6月间,被告人李见新在海淀区世纪城工商银行等地,谎称认识天津海关的工作人员,以能够买到低价海关罚没车及借款为由,骗取被害人魏先生人民币81.6万元,以能够低价买到海关罚没车为由骗取被害人王先生人民币5.8万元、骗取被害人赵先生人民币1万元。
据被告人李见新供述,在天津海关的大哥实际上是他为打消魏先生的疑虑编出来的。消息传开后,魏先生的朋友也纷纷找他来订购车辆。去年7月12日,李见新向魏先生承诺如果年底前无法交车,15天之后天津那边把钱汇回来,15天后魏先生并未收到退款,便向派出所报警。去年8月,李见新被抓获,近90万元赃款已经不知去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见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李见新被抓获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审理本案,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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