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诉讼流程怎样走?
时间:2023-08-07 11:55:50 20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可以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两个法院作出了判决。法院调停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性时,法院可以作出允许当事人离婚的判决。实践中,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是先调解,如果第一次起诉不判离婚,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起诉离婚。单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程序分为三个阶段: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证据材料副本。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一审程序走完了。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办理二审诉讼手续。

离婚诉讼流程怎样走

诉讼离婚程序如下:

1、起诉,带上诉讼所需要的证据等材料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2、调解,对当事人双方依法进行调解;

3、庭审,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始诉讼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

4、判决,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

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必须举证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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