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3日起,深圳将对行人闯红灯进行分档处罚,闯红灯的行人最高可领到100元罚单,不交罚款的行人信息将会永久保存在全国交通违法系统,将影响其个人办理车驾业务。
深圳对行人闯红灯处罚标准是国内最高的,根据新的处罚标准,最高罚款100元,最低20元。其中,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的、不服从劝阻执意闯红灯者及闯红灯被处罚过两次以上者将面临100元的罚款;“带头闯红灯”的行人将被重罚50元,跟随带头者闯红灯的罚款20元。
行人闯红灯被查处后,最难执行的是罚款,这也是导致“中国式过马路”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新的处罚标准实施后,深圳交警将通过“移动警务通”将每宗行人闯红灯的违法记录上传到交通违法系统。处罚前,民警将通过“移动警务通”查询当事人历史违法记录,并根据查询情况执行相应处罚标准。规范执法,最大限度限制交警的自由裁量权,避免“砍价”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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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的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39、40、41、42、43条,机动车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是罚款200元,扣3分。
新的法律依据:根据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公安部最新修订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为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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