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构成条件的问题
时间:2023-06-25 18:37:36 31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条件:

(1)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2)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是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一、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包庇罪的界限是什么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包庇罪的界限:

1、犯罪客体不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侵犯的主要是正常的社会秩序;包庇罪侵犯的则是司法机关惩治犯罪的正常活动。

2、犯罪客观方面要件不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表现为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包庇罪则表现为作假证明包庇犯罪人的行为。二者虽都有'包庇',但含义不尽相同。

3、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可构成;后者则是一般主体,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其主体。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为其掩盖罪行,或者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二、一般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怎么处罚的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处罚标准有:

1、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既遂,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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