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要的证件:离婚的,必须双方本人亲自到场;还需要携带双方的户口证明也就是户口本;以及离婚双方的居民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由离婚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写的介绍信(也可以不要);双方认定的离婚协议书;双方两人的结婚证。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和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父母自行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依法领取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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