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法人在身能去其他公司入职吗
公司法人可不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既取决于是否和本公司的业务相冲突,又需得到股东会许可。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可以在其他公司入职。
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二、哪些人不能成为法定代表人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尽管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的方式进行规定,但是这种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不是完全自由的,公司股东只能是在董事长(不设董事会的,则为执行董事)或者经理之间作出选择,而且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个确定的自然人担任,公司章程不得规定由董事会或者经理班子集体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2、法定代表人的登记问题。按照《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由于登记所具有的公示效力,因而在法定代表人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的办理变更登记,否则,交易相对人依据其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即使已经变更,其行为的效力仍然归属于公司,公司不得借此拒绝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需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构成表见代表时的情形予以注意,所谓表见代表即是:法定代表人超越职权、或者被撤销职权后,授权文件没有收回,第三人以授权文件的记载与法定代表人从事的交易行为是有效的。因此对公司利益造成的损失由法定代表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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