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签证政策包括,对于商用目的、文人/学者的有效期为5年的短期多次往返签证,有效期延长至10年。同时发放对象条件放宽一些。具体条件如下:
一、商用目的申请人资格:
1、初次访日目的不是探亲访友或者观光。
2、在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企业中担任课长(处长或经理)以上职务者,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者(包含IT技术员)。
注:IT技术员是指,拥有利用电子计算机有效处理情报技术能力的人员,是电子计算机、网络支持,软件技术,系统开发、维护、运行等情报处理方面的专家。
(1)国有大中型重点企业。
(2)上市企业(包含在第三国以及地区上市的企业)。
(3)各驻华使领馆管辖区内日本商工会(包含各市日本商工俱乐部)会员的企业,并且在日本有经营场所或联络处的日资企业(包含驻在员事务所)。
(4)由日本上市企业投资的合资企业,子公司,分店等。
(5)和日本上市企业有频繁业务往来的企业。
二、文人学者申请人资格:
1、初次访日的主要目的不是探亲访友或者观光。
2、符合下列条件者:
(1)在国际上公认知名或有相当程度业绩的美术、文艺、音乐、戏剧、舞蹈等领域的艺术家,或者是人文科学(文学、法律、经济学等)、自然科学(理学、工学、医学等)领域的学者。
(2)公认有相当业绩的业余运动员。
(3)全国、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其前任委员。全国、省政治协商会委员及其前任委员。在中央政府、省政府中担任处长以上职务者。
(4)大学校长、副校长、教授、副教授以及讲师(仅限正式职员)。
(5)在国立、公立的研究所、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中担任处长以上的职务者。
同时对于中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75所大学的本科生、研究生在毕业后3年之内的单次签证给予申请程序简化的具体事宜还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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