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具体法律规定而言,对于工程的承揽,是需要资质的,而公务员算是自然人,不具有法人地位,不具备主体资格,公务员可以挂靠一家公司,自己为实际承接人,这样是可以的,但是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公务员是不允许从事营利性商事活动。如果公务员私自去参加营利性活动,可能会受到党纪处罚,严重可能开除公务员
公务员挪用征地补偿款怎么处罚
公务员挪用征地补偿款的处罚是: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土地补偿费归农村经济组织所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的规定,土地补偿款在分配入村财务帐后,即成为村集体财产,此时,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对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管理的性质应属于自治或者经营事务,而非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公务的行为。
《公务员法》的第九章“惩戒”部分,第53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等16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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