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量刑问题。寻衅滋事罪是1997年《刑法》确立的一个新罪名。1997年修改《刑法》时,废除了1979年《刑法》规定的流氓罪,但从中拆分出五个罪名,其中之一就是寻衅滋事罪,规定在第293条。开始时,寻衅滋事罪是一个处罚较轻的罪名,法定最高刑是五年有期徒刑。2011年修改《刑法》时,《刑法修正案(八)》在第293条的基础上增加了第二款,将本罪的法定最高刑提高到十年有期徒刑,使本罪成为一个处罚较重的罪名。司法实践中,寻衅滋事一次且构成犯罪的,一般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且每次构成犯罪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一般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当然,确定量刑起点之后,还需要根据个案的犯罪事实确定基准刑,最后再根据个案的量刑情节确定宣告刑。因此,尽管都是寻衅滋事罪,由于每个个案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不同,最终的宣告刑也会有所不同。
一、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2020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一般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二、酒后寻衅滋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酒后寻衅滋事立案标准如下:
1、酒后有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即可作为酒后寻衅滋事罪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行为人醉酒寻衅滋事处理方式如下: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在3个月拘役至1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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