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如需提前全部结清贷款或者部分还款,应前往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芳草街1177号,芳草街与南四环交汇)进行相关业务办理。业务办理流程如下:
(一)贷款银行为工-行、建-行、农-行的还款职工,前往中心一楼相应的贷款银行窗口办理提前还款审核并打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贷款银行为中国银行、光大、交-行、吉林银行、中-信、浦-发、民生、兴业、华夏银行的还款职工,前往中心二楼贷款窗口(17号、18号)办理提前还款审核并打印《审批表》。
(二)还款职工持《审批表》到贷款银行的指定网点进行还款;
(三)柜面还款完毕后,还款职工持身份证、《审批表》及银行还款记账回单到中心三楼会计处(312室)进行入账处理,并打印《贷款提前还款入账凭证》;
(四)贷款全部结清的还款职工持《贷款提前还款入账凭证》到二楼贷款窗口(17号、18号)打印《结清证明》后,持《结清证明》到贷款银行办理取证、换证等事宜。
部分还款职工可到贷款银行窗口打印新还款计划,了解日后每月应还本息额。
贷款提前还款流程
贷款提前还款有以下流程:
1.首先一定要向贷款银行咨询可不可以提前还款;
2.如果可以提前还款,则贷款人本人持身份证、借款合同等文件到银行,填写申请表格资料,提交提前还贷申请;
3.按照银行的要求存入足够的还款金额到银行的还款帐号即可;
4.到银行办理相关文件的签字;拿回他项权利证书、全部还清贷款证明、按揭贷款的保险合同单正本、房产证解除抵押的相关文件及一些单据;
5.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抵押手续,由房产部门收回他项权利证书,在您的房产证上盖章注明已解除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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