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儿子杀害母亲还有继承权吗
时间:2023-06-08 11:31:03 46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精神病儿子杀害母亲还有继承权吗?

精神病人杀害被继承人,如果不属于故意杀害的,而是由于精神病理障碍使其完全丧失理智的,不会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二、精神病人如何行使继承权?

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继承权。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三、继承遗产范围如何确认?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

1、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2、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如是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3、要严格区分公民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如属共有财产,则应先析产,后继承。

4、某些被继承人不可转让的人身性权利,如受扶养赡养的权利,领取养老金、退休金、病残人员补助金等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

5、要明确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在其生前是否已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

另外,还要查清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及保险金是否已明确了受益人,如已指定受益人,则属于该受益人所有,而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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