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如下:
1、主体资格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民事和商业主体资格,只是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
2、财产关系不同,分公司财产属于本公司,无独立法律财产,子公司财产完全独立;
3、不同的财产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其一切后果,包括财产责任,完全由自己承担。而且分公司作为非独立主体,没有自己的独立意志,所以产生的财产责任也由公司承担。
知识延伸: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在公司事务纠纷中,很多的原因都是因为混淆了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有关规定。对于分公司和子公司而言,它们都是相较于总公司而言的,但是具体的组织形式以及经营范围和承担责任的形式是完全不一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全文85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