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路、铁路相似的是,廉租房的大规模建设也将给水泥、建材、机械等带来巨大的需求;此外,房地产企业也将从廉租房建设中受益。
首先,政府作为保障性住房的发展商,不是为了取代市场机制和私人发展商,而是为了更充分地发挥市场的作用。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施工、建造仍由私人建造商承包,但他们必须遵守与政府签订的合同的规定建房。
开发利润方面,《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市、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的性质相似,预计开发的利润相差不大。
但有房地产的负责人透露,虽然经济适用房政府规定的是3%的利润率,但现在实行的是预售制度,回笼资金速度较快,开发商资金投入的回报率就比较高,会在10%利润率以上。但如果成本控制得好的话,20%以上的利润率还是有保障的。这基本上与一般的商品房开发的利润率相近。
目前,万科、富力、金融街等均有介入保障房市场的计划。但整体来看,目前在保障房领域,大型国有房地产企业有政府关系及招投标优势,那些大型民营房企想要参与到市场份额不断扩大的住房保障建设中,难度仍然不小。
此外,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应当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采取划拨方式,保证供应。对廉租住房建设将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降低其建设成本。如果一些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储备位于政府规划的廉租住房建设区域内,将可能随着被政府征用而有了价值重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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