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费用一般包括两部分:
1、商标转让受理费:申请转让一件商标的费用为1000元,受理费直接缴入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收取官费1000元;
2、商标转让代理费:若委托代理机构,则还需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费。
商标转让的费用由谁支付法律是没有规定的,转让费用由谁支付可以由双方约定,但实践中一般由受让方承担的。
因此,商标转让费用分两次支付。如果没有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的则是一次性就可以完成支付了。
一、商标转让的流程
1、核实转让方商标信息
双发签订转让合同才能完成商标的转让,但是如果转让的商标存在问题,会损害自己的利益,因此在签订合约之前,应当查询该商标是否存在问题,商标受让人应查看中国商标网,进行商标的综合查询。
2、双发签订商标转让合同
在正式的商标转让之前,商标受让人和商标转让人应该共同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合同中需要注明转让商标的详细信息以及转让商标的费用,以及合同生效日期,并且需要双方签字盖章。
3、商标转让材料的提交
双方完成商标转让合同之后,商标受让人和商标转让人需要向商标局提交申请转让商标信息及证明文件、商标转让申请书、商标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等待商标局回复
商标局在收到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申请后,会在6-8月内对双方下发核准商标转让证明,证明标明的日期就是商标转让生效日期。
二、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时注意问题
1、商标权转让合同的受让方和商标使用合同的被许可方的主体有定的限制。商标权转让合同的受让方和商标使用许可的被许可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2、商标权转让合同和商标使用许可台同属要式合同。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附送《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转让注册商标合同的副本及其有关文件,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将原《商标注册证》和商标局核准转让的证明文件颁发给受让人,并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商标许可使用的,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交送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3、商标转让以公众不致发生误认、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为条件。商标权的转让是商标脱离企业而转移,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引起公众的误认,因为在公众的印象中商标是与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特定企业联系在一起的,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将不予核准并驳回申请。
4、商标权人转让其注册商标时,应当连同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商标起转让给同一受让人。这是为了防止出现在同一类商品或服务上存在不同生产者或服务者使用相同商标的混乱现象和消费者的误认。
5、合同应当具备法定的必备条款。商标权转让合同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般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签约日期和地点等;(2)商标名称、图案,国别、注册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和名称;(3)已有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状况;(4)价格和支付办法;(5)受让人或被许可人保证商品质量的约定;(6)合同中止和解除的条件及程序;(7)违约责任;(8)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办法。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还应订明授权使用的范围,许可使用商标的地域和时间等以及商标续展手续及其他保障商标注册效力的手续。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